2005/10/29

又發現一個網誌新遊戲!(禁)

這次瞄到的是要講擇偶的八個條件,
但是,要點名八個人!!!!!

不管之後會不會被玩到,
都先聲明敝網誌拒絕參與喔喔喔喔喔,
那太累了,而且我的確也找不到八個已知道有寫網誌的朋友,
(上次找五個就快爆走了,我的生活圈很小,投降!)

特別是規則又多了一項:

「必須點名8個人和你一同參與這個遊戲並到對方留言版留:
恭喜你被點名-8個條件請到我的網誌觀看我的遊戲內容」

敝人絕對不會作這麼擾民的事情!!!

*光速逃*

2 個意見:

21:35 , Blogger connie 提到...

就算不完連環信遊戲..

還是可以談談那個擇偶條件阿^^

 
22:28 , Blogger NeFertiti 提到...

.....連聲東擊西都會被識破.....
好啦,我乖乖交作業啦~ Q_Q

 

張貼留言
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
<< 首頁